2017年6月1日,江蘇修訂出臺了《江蘇省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評價標準》,在國內率先對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進行系統設計,將高校實驗技術系列設置到正高層級,明確正高級實驗師職稱,解決了長期以來實驗室技術人員職稱層級設置不健全的問題,突破了深層次制約儀器開放共享工作的瓶頸。
實驗技術人才隊伍是科研儀器開放、運行、使用和維護的支撐條件,是科研儀器提供開放服務的關鍵因素。近年來,江蘇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簡稱國務院70號文),制定和發布了《關于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5]106號,簡稱省政府106號文),要求建立健全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服務激勵約束機制,重點強化實驗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與職稱、評價等政策保障。江蘇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積極引導高校院所加強實驗技術人員的能力提升和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分析測試標準、方法的研究和儀器研發等,對分析測試人員開展標準化、專業化、規范化和常態化的培訓服務,不斷提升實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2016年,組織專家按7個儀器大類,編寫了8套培訓教材,舉辦多場專題操作培訓,培訓人員300余人次;圍繞生物醫藥、新材料等優勢產業技術領域,設立分析測試方法、標準研究課題60余項,安排專項經費支持,形成多項具有實用價值的檢測方法和標準。
下一步,江蘇將按照國務院70號文和省政府106號文件要求,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儀器開放共享工作,積極探索儀器開放共享評價體系、實驗室技術人員考評體系及激勵機制等,充分釋放高校院所管理單位的服務資源,有效調動實驗技術人員服務積極性,從而提高大型儀器設備服務效益。